临沂商标注册需要具备的条件
作者:临沂福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09-09 08:25:16
对于申请注册商标是有一定的条件限制,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够申请注册商标,注册商标的重要性,相信不用小编多说,大家也都清楚,所以现在不仅是公司是注册商标,很多个人也会考虑注册,那个人怎么注册商标,个人可不可以申请商标注册就成了大家想要了解的事情,那么申请注册商标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申请临沂商标注册需要具备的条件:
1、自然人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经销的商品或者对其提供的服务项目,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
2、两个以上的自然人可以共同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共同享有和行使该商标的专用权。
3、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和图形;
4、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文字、图形;
5、带有民族歧视性的文字、图形;以上方面是关于个人注册商标需要的条件,希望能对大家提供帮助。
在生活中如何保护商标权,依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权是具有专属性的,商标权只能由商标权人使用,保护商标对保护知识产权是非常重要的,那么在生活中如何保护商标权?在生活中如何保护商标权在生活中如何保护商标权?
1、正确使用商标。不要使商标与商品的通用名称相混淆。如“阿斯匹林”(Aspirin)开始是药品的商标,但后来逐渐成为消炎药的通用名称,它就不能作为商标再受到保护。为突出商标,可使企业名称与商标相一致。由于商品包装上都要注明生产者名称,这样也有利于消费者选购,现在不少企业也是这样做的。
2、分清商标转让类别。商标转让主要分为全部转让和许可使用,全部转让实际上就是出售,转让后原企业就不能再使用该商标,所以知名度较高的商标一般不应出售。许可使用包括独占许可和一般使用许可,前者指只转让给一家使用,因而相应地转让代价要较高。对受让的厂家应注意,商标虽然转让了,但原产地不会转让。如国内有一些生产日本名牌彩电的厂家,虽可以使用那些著名的名牌,却不能注明是“日本制造”,因而实际商标价值与原商标是不能等同的。
3、对假冒商标要及时依法打击。越是名牌,假冒商标的危害很大。既会损害被假冒商标的信誉,也响本企业产品销量,而且损害消费者的利益。要运用《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刑法》来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按照新修订的《刑法》,假冒商标罪的主体除了是公民外,还可以是单位,对假冒企业要判处罚金,对企业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可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出口商品商标被侵权的,应依据《巴黎公约》来寻求国际司法保护。
商标注册是指商标使用人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其使用的商标,并经国家商标局依法审查批准注册的法律事实。在我国,商标注册是确定商标专用权的法律依据。商标使用人一经获准注册,即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注册商标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进一步抢占市场,巩固市场,提升品牌的市场价值。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注册商标可以保护自己的商标不被他人侵犯和使用,维护商品的声誉和形象。此外,注册商标不仅能增强消费者的认同感,还能增强企业维护品牌价值的信念,提升品牌形象,拓展国际市场。正因为商标能让那么多消费者信任和信赖,企业拥有属于自己的品牌就显得尤为重要。此外,注册商标还有一系列优势:
一、注册商标表明了商品的独特性。在全国乃至世界范围内,只有拥有该商标的企业才能使用,其他企业不得擅自使用。这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企业的商标不受侵犯,保护了品牌的价值不被盗用。
二、注册商标也可以形成独特的品牌形象,随处可见。它能提醒消费者对该产品的认识,并产生一定的市场认同感。
三、注册商标可以借此机会进行国际贸易,具有一定的国际身份,进而形成一定的国际地位。
四、商标注册后,以后不再使用的,可以转让抵押。
(一)只有商品的一般名称、图形、型号;
(二)直接标明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材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等特性的;
(三)缺乏特色的。前款所列商标经使用具有显著特征,易于识别的,可以注册为商标。商标注册是指商标使用人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其使用的商标,并经国家商标局依法审查批准注册的法律事实。在我国,商标注册是确定商标专用权的法律依据。商标使用人一经获准注册,即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商标注册存在近似商标还能注册吗?大多数商标在注册之前申请人会委托代理机构对商标进行近似查询。如果查询到近似商标,商标代理机构一般会告知申请人并建议他们换一个稳妥一些的名字,才会把商标正式提交申请。这么做是为了节省时间和金钱成本。但是,存在在先近似的商标就一定不值得尝试注册吗?并不是这样。并非鼓动大家去申请驳回风险高的商标,只是不同的申请情况,可以有不同的选择。那么,当查到近似商标时,哪些情况可以尝试继续注册呢?
1、事先使用过,并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有的商标在申请之前已经被投入使用了,不仅如此,甚至已经具备了一定知名度。这种商标在注册的时候很可能会遭遇在先近似的阻碍。对于这种类型的商标,放弃注册和换商标成本太大了!继续注册也有可能会被驳回。但是因为其投入使用并具备一定知名度,只要不会造成公众的混淆,驳回复审成功率很高。
2、非常喜欢的商标倘若想要注册的商标是申请人苦思冥想、极其喜欢的商标名称,而近似的商标里又没有完全相同的商标,这种情况也值得一试。这是因为商标的近似判断有一定的主观判断,在商标审查时此类情况是否被判定为近似其实并不能准确得知。在知晓风险的情况下,如果申请人愿意尝试,继续注册其实也不失为一种明智的选择。为了喜欢的商标,值得搏一搏。
3、近似商标连续三年未使用如果发现在先注册的近似商标连续三年未使用,那么也可以尝试注册,不过在这之前需要对近似商标提出撤三申请。中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准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其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商标的撤销制度,是为了避免浪费商标资源,鼓励商标注册人积极履行商标使用义务。他人注册的商标连续三年未使用的,想要注册的商标申请人可以用连续三年未使用为理由,申请撤销其原注册商标,以给予自己商标注册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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