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企业商标转让费用需要多少?
作者:临沂福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4-02 08:30:10
办理临沂商标注册续展的途径有两种,分别是:1、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2、商标续展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注册商标续展办理有哪些格式?续展的文件格式只有一种,即《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申请注册商标续展的流程有哪些?1、准备商标续展申请书件:《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商标注册证复印件;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或代理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2、提交商标续展申请书件:直接办理的,在商标注册大厅的受理窗口提交申请;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书件送达商标局;
3、缴纳商标注册续展费用:每件续展注册申请需缴纳规费2000元。如果是在宽展期内提交续展注册申请的,还需缴纳500元的延迟费。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局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规费。
商标续展申请书的具体说明:(1)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且必须是打字或者印刷。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在姓名后填写身份证件号码;(2)每一件商标应提交续展注册申请书1份;(3)直接来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应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4)申请续展的商标为共有商标的,应以代表人的名义提出申请;(5)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被异议的商标经裁定异议不能成立而核准注册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时间自初审公告三个月期满之日起计算。
因此,尚处在异议、异议复审、异议复审诉讼中的商标,已到商标续展期的,可以在有效期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我局将根据异议、异议复审或诉讼的最终结果决定是否核准续展,如商标最终被不予核准注册,我局将对续展申请不予核准,申请费用可以办理退还。
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因许可形式不同,许可人和被许可人的权利义务也因此有所不同。一般而言,注册商标使用许可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
(1)独占使用许可。是指临沂商标注册人自己也无权使用,而仅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而不是多个被许可人在合同约定的地区、时间及合同约定的商品或服务上等方面试用期注册商标。也就是说独占使用许可,除被许可人外,其他人包括许可人都不能在规定的地区、时间或商品上使用该商标。因此,独占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在合同期享有独占使用权。发生的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时,独占许可的被许可人可以自行或与注册人一起向工商部门投诉。并可以自行向人民法院起诉。
(2)排他使用许可。是指除商标注册人自己使用该注册商标外,仅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在合同规定的地区、时间及商品上或服务上使用。也就是说除注册商标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可以使用外,合同期内不会有第三者使用及商标。发生商标侵权时,排他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作为《商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利害关系人,单独或与注册人共同向工商部门投诉。并可在商标注册人不起诉的情况下,自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普遍使用许可。是指除注册人自己使用及注册商标外,注册人还可以许可不止一个被许可人合同规定的地区、时间及规定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其注册商标。普通许可的特点在于,除商标注册人自己可以使用外,还可许可多个被许可人使用该商标。发生侵权时,普通使用许可人,可以作为《商标法》第五十三条的利害关系人,单独或与注册人共同向工商部门投诉。经商标注册人明确授权,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我国商标使用管理的体制采取的是集中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双层管理体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从宏观上制定相应的商标政策、商标法规,审定临沂商标注册,指导和协调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商标管理。商标评审委员会主要处理有关商标使用争议的问题。
商标经核准注册,取得商标专用权,就必须依法行使这种权利,遵守商标使用管理的各项规定,只有这样才能使商标专用权获得有效保护,也避免因为违背法定义务而使自己的权利丧失。商标法对注册商标的使用做出了如下规定:
1、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这是因为注册商标转让已超出商标使用的范围,而且注册商标转让有法定的规则,不允许自行其是地进行。自行转让的,受让人不能取得合法的商标专用权。
2、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如果自行改变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这是因为商标的本质特征在于其区别性,如果在使用中自行改变,就会扰乱商标管理秩序。(注:注册商标为彩色,在使用时不可改变颜色,注册商标为黑白色,可任意搭配颜色使用。)
3、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在商标使用中,已经注册的事项特别是有关注册商标主体的事项,直接涉及权利的确定和商标的管理秩序,可以依法变更,但不能自行改变。
4、使用注册商标,其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不同情况,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或者处以罚款,或者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这是在注册商标使用管理中,对商标使用应当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维护商标信誉,保障消费者利益的法律原则的贯彻和实行。
5、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应当撤销其注册商标,这是因为注册商标的目的是为了使用,如果连续三年不使用,便是商标注册人放弃了权利,使商标失去了存在意义。商标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业务活动的行为。如果经过商标使用许可而由他人使用的,也应视为商标使用。上面所指的连续三年,是指任何人向商标局提起撤销该注册商标申请之日起,连续向前推算三年。长时间不使用注册商标的,为避免被撤销,应当在连续三年期满之前予以使用,只有这样才能免于受到撤销的处理。
根据本法规定,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无异议或者经裁定异议不能成立的,始予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在注册商标的使用管理中,由于违法行为而被商标局决定撤销注册商标的,如果当事人不服,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决定;而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则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今年知识产权日,《社区日报》与南安区工商分局联合推出了“商标”知识产权保护专栏,个人和企业都可以学习。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经营者,按照下列标准给予扶持:新认定的驰名商标,由区政府扶持10万元;新登记的地理标志,由区政府扶持10万元;同一年度,同一商标被一人以上认定的,按照标准予以支持一次。
(1)商标申请人为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临沂商标注册人;
(2)企业生产经营和商标使用情况简介;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5)申请驰名商标复审的,应当提供驰名商标证书副本;
(6)证明商标在商品(或服务)中和持续使用的材料,包括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印刷商标合同、发票等;
(7)证明近三年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的主要经济指标,包括销售额、销售收入、利润、税金、同行业排名等相关资料,如审计报告、税务部门证明、海关部门证明等,具有公信力的第三方机构、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等提供的年度排名,不能提供审计报告;
(8)证明商标销售或服务区域的材料,如销售发票、销售合同、运输单等;
(9)证明商标广告覆盖范围和广告投入金额的相关材料,如审计报告、广告刊登合同、发票及相关文字、图像证明等;
(10)证明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质量良好、长期稳定的有关材料,如质量监督部门或者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评价结果、消费者的反映等;
(11)商标多年获得省、市级奖励的证明;
(12)商标侵权与企业未来发展前景;
(13)企业商标管理制度;区内企业驰名商标认定申请,由商标注册人向南安区工商分局提出。南岸区工商分局应当自收到确认申请之日起20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决定受理的,由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在5个工作日内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提交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决定不予受理的,还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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